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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公告
安徽省城市特色风貌体系与管控研究项目成交公告
文章类别:其他
文章时间:2020-03-20
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
项目名称:安徽省城市特色风貌体系与管控研究项目
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181015

采购日期: 20181029

成交供应商名称: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
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: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

成交金额:人民币19.8万元整

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:通过安徽省城市特色风貌体系与管控研究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明确提出“提高城市设计水平,塑造城市特色风貌”的目标任务,指导全省城市特色风貌的塑造,打造具有徽风皖韵的美好城市。主要内容应包括背景和目标研究、国内外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经典案例研究、城市特色风貌内涵研究、城市特色风貌管控研究及城市特色风貌体系研究。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。

评审委员会名单:董义雷、鲁东、闫清华

采购人名称:安徽省城乡规划院

地址: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

联系人:何骏

联系方式: 0551-62872148

公告期限:  2018    10    31  日至  2018      11  1  日(1个工作日)
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城乡规划院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301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51-62872148
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。
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安徽省城乡规划院

201810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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